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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环旭电子上海盛夏路分公司

建设单位

环旭电子上海盛夏路分公司

联系人

屈工

建设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盛夏路16910幢

项目名称

工艺厂房一期项目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评价

简介:

    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盛夏路169号10幢项目所在建筑北侧为厂区道路,西侧为1号楼,南侧为地下车库出入口,东侧为厂区道路及停车位。厂区东侧为张东路,南侧为祖冲之路,西侧为盛夏路,北侧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已建有1号楼新建10幢厂房、废品库、化学品库及氮气站。

评价相关人员

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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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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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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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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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铜、矽尘、PCB粉尘、硫化氢、氨、一氧化碳、高温、工频电场、噪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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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本项目属于“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C3971)”。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铜、矽尘、PCB粉尘、硫化氢、氨、一氧化碳、高温、工频电场、噪声,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六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措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符合要求,个体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存在不足。

建议:

完善个体防护用品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情况,本项目作业人员还应配置防噪防护用品,具体的防护用品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进行配置。

补充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进行完善补充。

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6.1.5.2条中规定: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故建设单位应当在废水处理池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锅炉房内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装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细化实验室及工艺手工作业情况的说明;

2.细化项目人均新风量设计说明及新风口周边环境对其影响的分析与建议;

3.细化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以上仅为公示信息,具体内容以正式报告为准。

注: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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