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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瑞博化学有限公司 医药中间体及仿制药研发实验室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瑞博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梅荣

项目名称

医药中间体及仿制药研发实验室项目

评价类型

预评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拉第路2497幢第3层楼整层

项目组人员

韩晓希、滑博文、许俊、郑昊、马丹、宋莉莉

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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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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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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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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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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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N,N-二甲基甲酰胺、正己烷、乙酸乙酯、乙酸、四氢呋喃、乙腈、氯化氢及盐酸、甲醇、碘、二氯甲烷、甲苯、乙醇、N-乙基咪唑、正丁基锂、硫酸钠、苯甲酸甲酯、甲醇钠、5-氯吡嗪-2-羧酸甲酯、2-4-氨基苯基)-N-甲基乙磺酰胺、碳酸氢钠、乙酸酐、2-甲基四氢呋喃、叔丁醇钾、三甲基硅乙炔、三乙胺、氯化锂、二(二苯膦基)二茂铁二氯化钯、碘化亚铜、N-甲基吡咯烷酮、亚硫酸钠、吡咯-2-甲醛、甲氧甲酰基亚甲基三苯基膦、钯、工频电场、低温等。

本项目在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符合要求,但在总平面布局、辅助用室设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本次评价在第一部分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措施及建议。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相关的设计内容,并积极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可行,则该建设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防治方面内容基本可行,补偿措施后的预期效果可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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