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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汉宁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汉宁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斯琴

项目名称

汉宁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

评价类型

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景联路38911幢二层北侧

项目组人员

袁鹰、葛连梦、谢俊华、阮建红、韩晓希

现场调查人员

袁鹰、葛连梦

现场调查时间

2022.6.20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袁鹰、张含笑、张志华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9.19-2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夏斯琴

评价结论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磷酸、甲醇、乙腈、过氧化氢、异丙醇、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苯并异噻唑啉酮、甲基苯并异噻唑啉酮、丁基苯并异噻唑啉酮、辛基异噻唑啉酮、二氯辛基异噻唑啉酮、戊二醛、季铵盐类化合物、碘代丙炔基氨基甲酸丁酯、辛酰羟肟酸、溴硝醇、苯氧乙醇、吡啶硫酮锌、尼泊金酯类、丙二醇、聚乙二醇、辛二醇、三丙二醇单丁醚、黄原胶、表面活性剂、柠檬酸、柠檬酸钠、乙醇、硫酸锌、苯酚、多菌灵、磷酸、三乙醇胺、碳酸钠、亚铁氰化钾、盐酸羟胺、24-二硝基苯肼、乙酸、二甲苯;物理因素紫外辐射、高温以及生物危害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M7320),根据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分类为M732-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应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职业卫生检测结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的设置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本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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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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