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利来链条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鲍莹莺 |
项目名称 | 上海利来链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厍路398号 | ||
项目组人员 | 袁鹰、张阳、葛连梦、韩晓希、马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阳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5.24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韩禛、段欣汝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6.19-6.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鲍莹莺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塑料链板及周边产品和塑料网带的生产加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二十四)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采取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粉尘(聚丙烯粉尘、二氧化钛粉尘、塑料粉尘、砂轮磨尘、金属烟尘)、化学有害因素(甲醛、臭氧、丙酮、异丙醇、液化石油气)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塑料热解气、聚乙烯醇、精制烃类基础油、抗氧剂、防锈添加剂、基础油、添加剂)等。 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布局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建筑卫生设计、生活辅助设施、工程防护设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电火花机操作位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 (2)注塑区注塑操作位高温检测结果超标; (3)用人单位注塑区未设置休息室、浴室; (4)上海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用人单位生产厂房为南北朝向,且车间内设备布局紧凑,无法形成穿堂风; (5)用人单位未在产生毒物的操作位设置“当心中毒”“必须佩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6)与本次评价识别相比,现缺少聚丙烯粉尘、砂轮磨尘、金属烟尘、臭氧等危害因素的检测,且缺少2020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7)用人单位于2011年1月投入生产,当时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且2022年用人单位扩建项目也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8)用人单位2021年、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检查项目不全,且未查见2020年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及2021年需复查员工的复查报告; (9)缺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020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020年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等。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应进一步完善,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上一条: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制造…
下一条: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济…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新2会品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