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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济川新建实验室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巧利

项目名称

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济川新建实验室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半夏路1882号、6号楼

项目组人员

袁鹰、张阳、叶杰、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

现场调查时间

2023.6.16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秦怡杰、陈晨、金健蛟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6.28-2023.6.3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巧利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九、M73研究和试验发展-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故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化学有害因素(甲醇、乙酸乙酯、甲基叔丁基醚、乙腈、四氢呋喃、乙酸异丙酯、正庚烷、异丙醇、二氯甲烷、正己烷、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硫酸、盐酸、丙酮、硝酸、磷酸、氢氧化钠、正丁醇、辛烷、乙酸甲酯、苄基氯、氯苯、苯酚、对二氯苯、甲酸、乙酸)和其他化学有害因素(三乙胺、乙醇、氯化钙、硫酸亚铁铵、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乙酸铵、布瓦西坦、罗沙司他、布瑞哌唑、瑞卢戈利、本维莫德、美沙拉嗪、丙戊酸钠片、噁拉戈利、环硅酸锆钠、地夸磷索钠、托吡酯、普伦斯特、尼莫地平、利那洛肽、丙三醇、磷磺酸、醋酸纤维素、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甲基异丁基甲酮、二乙胺、硫酰胺、N,N-二异丙基乙胺、四丁基氢氧化铵、N-甲基吡咯烷酮、己烷、对氯苯甲醛、苯甲醇、β-苯乙醇、正溴丁烷、硫酸二甲酯、甲酸乙酯、亚苄二氯、2,4-二氯甲苯、2-氯甲苯、苯甲醚、石油醚、二苄醚)。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实验研发条件下,建设项目各作业岗位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所检岗位(检测点)接触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职业卫生检测结果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建设单位体检项目不足,合成实验员、分析员、巡检工未进行磷酸、苯酚等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设单位2号楼于20203月完成自主环保验收后投入使用,当时未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内容不全,且未在产生毒物的区域设置当心中毒”“必须佩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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