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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查士利华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外高桥分公司上海创新中心项目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查士利华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外高桥分公司

联系人

左夺

项目名称

查士利华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外高桥分公司上海创新中心项目

评价类型

控效

地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自贸壹号巴圣路16073单元5-6

项目组人员

韩晓希、王涛、刘国豪、沈敏杰、叶杰

现场调查人员

刘国豪、王涛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5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顾晶、冯得拾、刘国豪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8.22-2022.8.2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左夺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建设项目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健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九、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一)研究和试验发展”第4项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职业卫生检测结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的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建设项目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职业卫生档案不完善;③职业健康检查率未达到100%;③污水处理后未进行消毒排放;④安乐死解剖室、细胞培养间未设置氧含量报警装置。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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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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