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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药学实验室项目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鹤洲

项目名称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药学实验室项目

评价类型

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高科中路1976

项目组人员

刘文海、张阳、刘国豪、韩晓希、马丹

现场调查人员

张阳

现场调查时间

2022.06.28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唐浩槐、李哲仁、宋颖江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9.1-2022.9.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于鹤洲

评价结论

1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药学实验室项目属新建项目,新建实验室研发、实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化学有害因素[药物粉尘、混合粉尘、氢氧化钠、异丙醇、甲醇、乙腈、庚烷、正己烷、盐酸、硝酸、硫酸、过氧化氢、丙酮、甲苯及其他化学因素乙醇、十二烷基磺酸钠、硬脂酸镁、依地酸二钠、亚硫酸氢钠、醋酸钠、磷酸钠、醋酸铵、甲酸铵、十二烷基硫酸钠、GFH018(原料药)、GFH009马来酸盐(原料药)、氮气],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低温];改造实验室研发、实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氢氧化钠、甲醇、乙腈、二甲基亚砜、乙醇、碳酸氢钠、氮气、低温、噪声、工频电场。

该项目属于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M734),根据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分类为第九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第一项研究和试验发展(M73,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职业卫生检测结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的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未对研发人员进行粉尘、正己烷等项目的检查。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本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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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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