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曼曼 |
项目名称 | 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汇技路298号 | ||
项目组人员 | 刘国豪、阮健红、谢俊华、韩晓希、葛连梦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国豪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10.29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金健蛟、秦怡杰、刘国豪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2.2—12.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省伟 | ||
评价结论 | (1)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改版,用人单位属于“生产专用车辆制造”,行业代码为C343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三)-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金属粉尘、电焊烟尘、苯酚、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丁醇、砂轮磨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高温、激光辐射、电焊弧光、高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设备布局、个体防护、辅助用室设置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用人单位2018年、2020年、2021年体检项目不全;②用人单位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③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项目不全;④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缺陷;⑤应急救援措施不齐全。由此,建议用人单位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在工程防护、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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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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