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皓元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家森 |
项目名称 | 上海皓元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皓元生化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万芳路555号2幢3层、4层 | ||
项目组人员 | 韩晓希、谢俊华、刘国豪、沈敏杰、王涛、马丹、宋莉莉 | ||
现场调查人员 | 谢俊华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2.14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家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9)的分类标准,拟建项目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拟建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醇、乙腈、乙酸乙酯、甲基叔丁基醚、正己烷、氢氧化钠、盐酸及氯化氢、臭氧、二氧化碳、其他化学因素、过氧化氢、噪声、高温、低温、工频电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九)-研究和事业发展(一)-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4);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内分泌药物研发、抗肿瘤药物研发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化学反应过程,建议将内分泌药物研发、抗肿瘤药物研发从严按严重进行管理。 拟建项目在选址、总平面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个体防护措施、等方面符合要求,但在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通风系统设计内容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认为:若建设单位能在下一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专项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同时保证生产过程中防护设施正常运行,预计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基本可行。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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