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深化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国强 |
项目名称 | 上海深化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888弄58号1幢 | ||
项目组人员 | 黄婷、李梅、韩晓希、袁鹰 | ||
现场调查人员 | 黄婷、李梅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年5月29日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黄婷、金健蛟、陈晨、徐可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年6月3日-6月5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赵国强 | ||
评价结论 | 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专合成材料制造(C265)”。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粉尘(聚氯乙烯粉尘、碳酸钙粉尘、混合粉尘)。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不完善: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设置了警示标识,但未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戴防尘口罩”等警示标识和指令标识,且未在接害操作位设置警示标识和指令标识。 (2)职业健康监护不完善:用人单位2022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2022-2023年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 (3)职业卫生“三同时”不完善:成立时为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无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的相关文件。 (4)职业卫生档案不完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不全。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尽快整改或提出相关补充措施,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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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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