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徐红丽 |
项目名称 |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MASK清洗设备新增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凌空北路3809号 | ||
项目组人员 | 黄婷、葛连梦、韩晓希、袁鹰 | ||
现场调查人员 | 黄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年5月16日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黄婷、顾晶、王鹏、郭立博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年6月11日-6月13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红丽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分类标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C3974显示器件制造”,根据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分类为三、C制造业-(二十七)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7电子器件制造,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综上,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职业卫生检测结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的设置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警示标识张贴数目不全,张贴位置高度不满足要求; 2.建设单位组织了接触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检查项目不能完全包含乙酸、过氧化氢两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已于2024年8月安排上述员工进行乙酸和过氧化氢的职业健康检查,尚未出检查结果。 公司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则该项目在现有工艺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基本能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现场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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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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