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福荣玻璃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淑华 |
项目名称 | 福荣玻璃制品(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宝安公路2779号 | ||
项目组人员 | 刘文海、滑博文、葛连梦、韩晓希、郑昊、马丹、宋莉莉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文海、滑博文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9.18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文海、张怡/ 周金鼎、李慧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1.23-1.25/ 2024.7.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淑华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制镜及类似品加工(C3057)”。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建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第三类“制造业”中第十八项“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第5小项“玻璃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生产企业。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矽尘、氧化铝粉尘、木粉尘、金属烟尘、二甲苯、正丁醇、氢氧化钠、甲醚、三氧化铬、甲乙酮、乙苯、石脑油、1,2,4-三甲苯、1,3,5-三甲苯、氮化硼、乙醇、有机铬络合物、噪声、激光辐射、工频电场、高温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工艺与设备先进性分析、生活辅助设施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用人单位锯切操作位、打钉操作位40小时等效噪声超标; (2)切片操作位、型切操作位及木工岗位未设置局部吸风除尘装置,修模间未设置防止二次扬尘措施; (3)用人单位危废暂存间未设置冲淋洗眼装置; (4)固废仓库&危废暂存间设置在相对密闭区域,无可启外窗,且未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5)2021-2022年未对氧化铝粉尘、木粉尘、金属烟尘、氢氧化钠、甲醚、三氧化铬、乙苯、激光辐射、工频电场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2023年未对木粉尘、金属烟尘、氢氧化钠、甲醚、三氧化铬、甲乙酮、乙苯、激光辐射、工频电场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6)2021-2023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全; (7)用人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未组织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 (8)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不足,且检查项目不全,未对切片及型切工序接触到的矽尘、镭雕及激光型切接触的激光辐射、木工接触的噪声及木粉尘等进行检查; (9)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缺陷,油漆SDS中部分组分未标明。 由此,用人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应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和改进,以减少福荣玻璃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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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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