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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豪孚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豪孚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东海

项目名称

豪孚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136529A楼、29B

项目组人员

刘文海、葛连梦、雷亚男、韩晓希

现场调查人员

葛连梦、雷亚男

现场调查时间

2024.3.8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文海、张怡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4.1-4.36.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胡玲丽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C3582 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化学因素{铜烟、三氧化铬、镍及其化合物、臭氧、硫化氢、氨、氯、乙醇、次氯酸钠、硫酸亚铁、氢重基础油、石油加氢轻馏分、二壬基萘磺酸钡、聚四氟乙烯、环氧树脂、双氰胺、环氧树脂、合成橡胶、N'-(4-氯苯基)-N,N-二甲基脲、1,4-双[(2,3-环氧丙氧基)甲基]环氧乙烷、线切割液油雾、表面活性剂(如聚醚)、有机碱(醇胺类)、水溶性防锈剂(如羧酸盐)、多元醇(如丙二醇)、矿物油、胺中和的羧酸、C18-不饱和脂肪酸三聚体与2-乙基-1-己醇和聚乙二醇单甲醚的酯化物、1-氨基-2丙醇、2,2'2''-三羟基三乙胺、胺中和的磷酸酯、1-苯氧基-2-丙醇、胺中和的有机酸、1,2-苯并异噻唑基-3(2H)-酮、乙氧基化-C16-18、C18-不饱和醇}、粉尘(矽尘、氧化铝粉尘、滑石粉尘、碳化硅粉尘、砂轮磨尘、抛光尘、金属烟尘)和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激光辐射、高温)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卫生培训、个体防护用品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面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但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存在问题。由此,建议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能整改的尽快整改,不能整改的应提出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影像

微信截图_20240724122253.png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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