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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宝钢钢构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宝钢钢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春华

项目名称

宝钢钢构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001

项目组人员

黄婷、叶杰、韩晓希、李梅

现场调查人员

黄婷

现场调查时间

202377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黄婷、郑立志、时义强、郭立博、冯得拾、刘静、代涛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827-82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顾春华

评价结论

1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金属结构制造”,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C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2 综合结论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粉尘(不锈钢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化学物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三氧化铬、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甲苯、二甲苯、异丙醇、正丁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乙苯)和其他化学物质(聚异氰酸酯、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丙二醇甲醚乙酸酯、丙烯酸树脂、羟基丙烯酸树脂、三亚乙基四胺、改性多元胺化合物、二甲氨基甲基苯酚、环氧树脂、甲基异丁基酮、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三甲氧基甲烷、异丁醇、乙二醇乙醚乙酸酯、重芳烃、添加剂、基础油、苯亚磺酸锌(O.O-邻苯二甲酸二)苯基(二硫代磷酸)2.6-二甲基乙基.4--丁基醚等)。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岗位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气保焊配备的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数量不能满足作业时焊接操作位的数量。火焰切割和等离子切割未设局部通风排毒装置。

2)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不完善:新车间内未见应急药箱,后道工序的油漆区、西龙门喷漆区和东龙门喷漆区现场未设置冲淋洗眼设施和应急吸附材料。危废仓库、油漆库现场未设置冲淋洗眼设施、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油漆库未设机械通风装置。

3)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不完善:用人单位警示标识设置不全,未在东龙门喷漆区、西龙门喷漆区设置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当心有毒气体当心中毒等警示标识和指令标识。

4)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不完善:用人单位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全,未对异丙醇、正丁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乙苯、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三氧化铬、臭氧等项目进行申报。

5)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不完善:用人单位未对油漆工所在操作位进行异丙醇、正丁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乙苯等项目的检测,未对火焰切割工、等离子切割工、焊工、气保焊焊工所在操作位进行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三氧化铬、臭氧等项目的检测。

6)职业健康监护不完善:用人单位2020-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未见用人单位2020年和2021年度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2022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不全。

7)检测点不合格:除危废仓库巡检位照度符合标准,其余操作位均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要求。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能整改的尽快整改,不能整改的应提出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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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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