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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上海缇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缇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小姐

项目名称

上海缇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现状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109

项目组人员

刘文海、郑昊、葛连梦、韩晓希、张阳

现场调查人员

郑昊

现场调查时间

2023.7.10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郑昊、陈晨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7.19-7.2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夏小姐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妆品制造C268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C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行业。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滑石粉尘、云母粉尘、沉淀二氧化硅粉尘、气相二氧化硅粉尘、色粉粉尘、尼龙粉尘、聚氨酯粉尘、蜡粉、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2-丁酮、乙酸乙酯、聚二甲基硅氧烷、一氮化硼、聚异丁烯、辛甘醇、乙基己基甘油、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二醇、丙二醇、三乙醇胺、辛酰羟肟酸、乙醇、丙烯酸树脂、聚丙烯酸酯、塑料热解气、天然气、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噪声、高温、激光辐射等。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2幢护肤车间激光打标机未设置防激光辐射屏蔽设施;

<2>未在手工点胶操作位、喷码机操作位、危废间、原料库旁设置冲淋洗眼设施;未在污水处理站操作位设置硫化氢、氨检测报警仪;

<3>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不全;

<4>用人单位未对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5>未对滑石粉尘、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丁酮等进行申报;

<6>3年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7>未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8>3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人数不足,2022年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9>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不规范。

由此,用人单位应落实本次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建议,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的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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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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