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徐振文 |
项目名称 |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北盈路1659号 | ||
项目组人员 | 叶杰、滑博文、葛连梦、韩晓希、郑昊、马丹、宋莉莉 | ||
现场调查人员 | 滑博文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3.30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滑博文、郑立志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04.25-04.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振文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2019修订版的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化妆品制造(C268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建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第三类“制造业”中第十四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第8小项“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生产企业。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二氧化钛粉尘、聚丙烯粉尘、金属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氧化锌、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正丁醇、甲乙酮、丙酮、乙酸甲酯、异丙醇、乙酸乙酯、碘、甲醇、二甲苯、氯化氢及盐酸、三氯甲烷、乙酸、乙腈、正己烷、三氟化硼、二甲基甲酰胺、氨、氯、臭氧、硫化氢、磷酸、硫酸及三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铜烟、甲硫醇、乙酸异丙酯、尿素、乙醇、二氧化碳、二乙二醇单乙醚、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次氯酸钠、氦气、甲基叔丁基醚、乙二胺四乙酸、硫化锌、柴油、硬脂酸、肉豆蔻酸、月桂酸、噪声、高温、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工艺与设备先进性分析、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检测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①用人单位1F清洗操作位及灌装操作位8小时等效噪声超标; ②部分岗位防护设施设置不全; ③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受检率不足; ④未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⑤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 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缺陷。 由此,用人单位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应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和改进,以减少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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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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