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曹王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强华 |
项目名称 | 上海曹王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前曹公路519号 | ||
项目组人员 | 黄婷、叶杰、韩晓希、葛连梦 | ||
现场调查人员 | 黄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3.20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韩禛、李昱升、黄婷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6.2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强华 | ||
评价结论 | 1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三、C制造业-(十七)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塑料制品业”。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基本一致,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2 综合结论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和其他化学物质(塑料热解气、柴油)。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布置、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等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部分符合:未在注塑机旁设置“注意高温”的警示标识;未与员工签订了职业危害告知书。 <2>职业健康监护不全面:用人单位未能提供2021年-2023年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不全面: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不全等。 <4>未见用人单位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能整改的尽快整改,不能整改的应提出建议和相关补充措施,尽快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现场的图像 影像 |
|
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上一条:上海济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
下一条: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新2会品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